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

资讯来源: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发布时间:2024-01-09点击量:10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,附属医院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2〕398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原则

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采取“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、专家评审、择优录取”的方式进行选拔。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,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。

二、选派类别

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将于近期公布2023年选派简章,具体项目检索、选派类别、选派时间、选派办法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(https://www.csc.edu.cn)查询。

三、申请方式

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,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,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。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s://apply.csc.edu.cn/managerlogin)进行报名,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“申请材料及说明”准备书面申请材料。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)出国留学专栏。书面申请材料(含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)一式2份,同时提供电子版。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者所在学院提供(另行打印在WORD文档上,不超过500字,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,同时提供电子版。

四、申请受理时间安排

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的申请受理时间安排与2022年保持一致(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:10-25日)。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将书面申报材料,报所在学院签署意见,并于25日前将所有书面材料提交至人事处427。因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教育厅有严格的受理时限要求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
2023年“地方合作项目-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”和“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”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选拔办法,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后另行通知。以上项目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。同时,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。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,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、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。

对于未申报2023年进修计划的教师,可填写《我院教职工进修计划申请表》,经学院(部门)审核,学校审定同意后,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。

联系人:沈云强 联系电话:2321039